厦门空港(600897)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刘鹭华)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刘鹭华) 1 各位股东: 作为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鹭华,1970 年出生,毕业于厦门大学,民商法法学硕士。曾任厦门 中级人民法院任书记员、东方(厦门)高尔夫有限公司任法务经理、厦门厦工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厦门港务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现任福建天翼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主任,厦门 仲裁委员会任仲裁员,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盛屯矿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5 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024 年任职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任职符合《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