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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远地产(600743) - 华远地产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北 京 华 远 新 航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 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是指不 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 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