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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远地产(600743) - 华远地产总经理工作细则

北 京 华 远 新 航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明确总经理的责任及权利,规范总经理的工作行为,保证总经理依法行 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特制定《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 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总经理由公司董事会 按照规定的程序选拔和任免。董事会通过本细则规范总经理的工作,使总经理的工作程 序化、制度化。 第三条 总经理及其管理团队应严格按照本细则履行其运营和管理的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可以兼任本公司的总经理。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第四条 总经理应具有业界公认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素质,具体包括: (一)具有敬业诚信的基本职业素养和领导团队共同奋斗的个人魅力; (二)具有大学以上学历; (三)具有策划、制定、实施企业发展战略的能力和经历,并有良好的组织和沟通 能力;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有充分的理解和把握,能够有效的执行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决 议,并在董事会与管理层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