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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远地产(600743) - 华远地产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向外部单 位报送信息的管理,加强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证券监管部门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北 京 华 远 新 航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外部单位是除本公司以外的其它单位,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的大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政府有关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媒体等外 部单位。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具体负责公司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应当经董事会秘书审核批准。 第六条 除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报送之外,公司不得向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政府有关部门等外部单位提供未公开的内幕信息。 第七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向特定外部单位报送年报相关信息时,提供时 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的披露时间,向外部单位提供的信息不得多于业绩快 报披露的内容。 第八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对年度统计报表等的报送要求, 公司应当拒绝报送。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