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远地产(600743) - 华远地产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北 京 华 远 新 航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华远新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重大信 息的有效沟通与收集,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投资 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已发生或拟发生的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并积极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信息 时,本制度第三章规定的责任人应经必要程序及时告知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公 室的制度。 第二章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内容 2 8、债权、债务重组; 9、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10、 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11、 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12、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二)标准: 1、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 (1)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