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鼎控股(002938) -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 首席执行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 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 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提名委员会委员 总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和主 持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