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鼎控股(002938) -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4月)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 项的内部报告、传递程序,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保护股东利益,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简称"重 大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以下 简称"报告义务人"), 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报告,并知会董 事会秘书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