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迅股份(00300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 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董事会印章由公司总裁办公室统一管理,并指定专人保管。 第三条 定期会议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事务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 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北京声迅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