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园林股份(60530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披露 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 第三条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第四条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 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五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 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六条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