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股份(605288) -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第二条 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行政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 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经理的任免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四月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汇编 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理 的职责,保障经理高效、协调、规范地行使职权,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员 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 则。 第三条 公司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由经理提名,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经理。 第四条 公司设经理一人,可设副经理若干人。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构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公司的经理必须专职,经理在控股股东处不得担任除董事、监事外 的其他行政职务。经理在本公司领薪。 第六条 经理每届任期 3 年,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