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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迪股份(605288) -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修订)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 计委员会成员。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作为委员会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的 独立董事担任,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 事会批准产生。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 业经验,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 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通过公司的内审部实现其对董事会、投资者以及其他与 组织有利益关系的外部组织的义务。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内审部的工作进行指 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其中独立董事委员不少于委员会人数的二分之一,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委 员为会计专业人士并由其担任召集人。 第一章 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