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600875) - 2024年度持续关联交易鉴证报告
关于持续关联交易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1808 号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业务约定书约定﹐我们对后附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以下统称为"贵集团")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实施的持续关联交易执行了程序。贵公司董事 已告知我们贵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年度报告将披露上述 持续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披露的持续关联交易")。 董事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负责确保持续关联交易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确 保贵公司遵循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 所颁 布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主板上市规 则")的相关规定。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识别、记录、 授权和报告所有持续关联交易有关的内部控制。 我们的独立性和质量管理 我们遵守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守则")中的独 立性及其他职业道德要求。守则以诚信、客观公正、专业胜任能力 及勤勉尽责、保密以及良好职业行为为基本原则。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续关联交易的鉴证报告 二○二四年度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