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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尔雅(600107)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600107mailyard(600107)2025-04-29 14:14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唐安、刘信光、肖慧琳 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唐安、刘信光、肖慧琳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