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内动力(000903)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四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 要求。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伟先生、郑冬渝女士、王果辉先生及楼狄明先生的 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