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建集团(600643) - 爱建集团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段祺华)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段祺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存在受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影响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本人符合《上 1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并已将自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建集团"或"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及时主动了解公司 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参与董事会决策并依据有关规定 发表公正、独立、客观意见,认真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现将 2024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 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段祺华,致公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律师。曾任华 东政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