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智家(600690) -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规范 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使用: 1 第一条 为规范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最 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与现行有效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具有相同 含义。 第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不得 占用公司资金。 第四条 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 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第六条 注册会计师在为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工作中,应当根据上述规定 事项,对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出具 专项说明,公司应当就专项说明作出公告。 第七条 公司应当加强规范对外担保行为,严格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