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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智家(600690) -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600690HAIER SMART HOME(600690)2025-04-29 14:48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提名委员 会可设副主任委员一名,协助主任委员工作;副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 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