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纸业(60079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 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 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的选任、职权、任期等事宜,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未作出规定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 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 1 —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