翱捷科技(68822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 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翱捷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人员组成根据公司章程确定。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 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 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 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除下列情形外,董事的辞职自辞任报告送 达董事会时生效: (一)董事辞任将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独立董事辞任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 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