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迅股份(00300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北 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声 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 中独立董事占多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 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决定。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