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 特 迅(002227)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 立董事石会峰、张大志、刘宇、刘进军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 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石会峰、张大志、刘宇、刘进军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 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25-012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