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600918)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 开展金融业务风险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定义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财务公司(以下简称关联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保 障资金安全,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 规定,制定本风险处置预案。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发生业务往来,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 保障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得通过关联交易套取资金,不得隐匿违规关联 交易或通过关联交易隐匿资金真实去向、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 公司成立关联财务公司金融业务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组(简 称财务公司风险处置工作组),负责组织开展相关金融业务风险的防范和 处置工作。 第四条 财务公司风险处置工作组由公司首席风险官任组长,成员包 括公司风险管理部、合规管理总部、法律事务部、计划财务总部、企业文 1 化部及相关业务单位负责人。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