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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石重装(603169) - 兰石重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603169LSHEC(603169)2025-04-29 15:04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召 集人)。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组成,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 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等。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人选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外部董事或三分之 一以上董事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 会会议,当主任委员(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 代行其职权;主任委员(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 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