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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学(601117) -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601117CNCEC(601117)2025-04-29 15:19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五年四月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14号广播大厦5/9/10/13/17层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86-10-65219696 传真:86-10-88381869 第 1 页 共 10 页 致: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或"公司")的委托,就中国化学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根据现行有效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 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 号)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