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旭股份(600732)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RSM 容诚 中国 北京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cn)"进行查 报 " " " 或 进 、 " 进 " 或 进 、 注 册 会 计 师 行 业 统一 监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5]518Z0849 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5]518Z0849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旭股份")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爱旭 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