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旭生物(688075) - 安旭生物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4 年度任职 独立董事周娟英女士、章国标先生、马卫民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周娟英女士、章国标先生、马卫民先生的任职 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 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