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太立(603520) - 司太立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司太立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胡吉明先生、 章晓科先生、毛美英女士出具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在任独立董事胡吉明先生、章晓科先生、毛美英女士的任职经历以 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