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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锦港(600190)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600190JZP(600190)2025-04-29 16:13

根据独立董事裴松先生、宋天革先生、杨华女士、张国峰先生、王祖温先 生向公司提交的确认函和履职报告,经董事会核查前述人员的简历及任职情况 等资料,前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 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 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任及报告期内离任的独立董事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锦 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现任独立董事裴松先生、宋天革先生、 杨华女士及报告期内离任的张国峰先生、王祖温先生分别发出自查确认函,请 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并结合 独立董事的自查情况,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