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锦港(600190) -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锦州港")聘请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中审众环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众环审字(2025)0205998 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处 理》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董事会对以上无法表示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情况概述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七、"其他重要事项"(八)"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 重要事项"中所述,锦州港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收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 号:证监立案字 0022024004 号)。截至本审计报告日,该立案调查尚未结案, 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最终结果对锦州港财务报表的影响程度。 (二)对联营企业长期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