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动力(600482)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拟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购 买其持有的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16.5136%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 会认为: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1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 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股票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