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晟文化(600892) - 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谷家忠)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谷家忠) 作为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 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 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 专门委员会会议,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 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4 年度履 职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谷家忠先生,1961 年出生,高级经济师、注册律师,中国人民 大学经济学硕士。现为广东广和(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公 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 任何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或 5% 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