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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晟文化(600892) - 大晟文化独立董事制度
600892DS CULTURE(600892)2025-04-29 16:36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 障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诚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第 1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