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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邦股份(603188) -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4月修订)
603188YA BANG(603188)2025-04-29 16:36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 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 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六)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签署公司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三年 没有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受到注册会计师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七)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