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动力(600482) -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 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规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 办法》和《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项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公司依据《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约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期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为通过认购、交易、受让或其他合法方 式取得本期可转债的投资者。 第三条 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全体债券持有人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本规 则规定的程序召集和召开,并对本规则规定的权限范围内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