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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有科技(688418)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4月)
688418Genew(688418)2025-04-29 16:37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