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有科技(68841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4月)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 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七条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以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采取反担保 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承担能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 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型文件以及《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