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有科技(688418)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4月)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 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财务信息及相关 非财务信息所反映的经济活动进行独立审查,评价其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以促进加强经济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 第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 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不受其他部 门或者个人的干涉。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审人员 第四条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和管理监督的需要,设立内审部,在董事会 的领导下进行审计工作,在工作上直接接受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 督,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 内审部设负责人一名,由董事会聘任,负责内审部门的全面工作。 并根据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