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有科技(68841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深圳震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董事会应当确保公司依法合规运作,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维护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履 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应当充分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