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成股份(68840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股东会高效、平稳、有序、规 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规定及《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监 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必要时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股 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 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以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 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