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华特(688141) - 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草案)
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 (草案) 第四条 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 组织,为公司的关联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三)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前 言 第一条 为保障杰华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连) 交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连)交易行为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 及监管部门的规范要求,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 创板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 联交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杰华特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