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的谐波(688017)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风明)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没有在公司 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 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的任职资格,能够保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 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 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4 年度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