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迪股份(605288) -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四月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汇编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二章 定期会议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第三章 定期会议的提案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经理提议时; (七)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八)《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 各董事的意见,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