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科电器(603868) -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遵循信息披露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等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协助 董事会管理公司内幕信息工作,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 事宜,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登记、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董事长与董 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对外传播、传送文件资料信息等涉及 内幕信息和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报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后,经董事会秘书审核 同意(并视重要程度呈报董事会审核),方可对外传播、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