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科电器(603868) -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对外捐赠事项 的规范性及合理性,持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及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以公司名义在帮助社会抵抗自然灾 害、构建和谐生态环境、救助危困群体、增加社会福利等公益性社会活动中捐赠 公司财产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捐赠、资助等具体情形。 第十条 公司可以用于对外捐赠的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库存商品和其他 物资)。下列物资不得用于对外捐赠: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的主要固定资产、持有 的股权和债权、国家财政拨款、受托代管财产、已设置担保物权的财产、权属关 系不清的财产,或者变质、残损、过期报废的商品物资。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裁负责各自权限内的对外捐赠方案的审批。 第五条 总裁负责对外捐赠事项的领导工作。 第六条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办理对外捐赠事项的具体事务。 第三章 对外捐赠和赞助的一般规定 第七条 公司经营管理层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公司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