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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平股份(603843) - 正平股份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 况报告如下: 一、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 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综合考虑发展情况及审计需要, 经审慎研究,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 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组织开展外部审计机构选聘工作,对公司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以及大华所的独立性、专业能力、执业情况、投资 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所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 质,以及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 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