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300379)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程贤权先生、吕廷杰先生、牛忠党先生的独 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程贤权先生、吕廷杰先生、牛忠党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 关要求。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 2024 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