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通(30037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4月修订)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 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年报披露信息发生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 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时的责任认定、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