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卫股份(603880) - 南卫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江苏南方卫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4月修订)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法和程序,保证董事会工作效率,提高 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切实落实股东会决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处于重要地位。董事会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 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准则,董事不代表任何一方股东利益。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第三条 董事会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制度。董事个人不得代表董事会,未 经董事会授权,也不得行使董事会的职权。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 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