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爱众(600979) -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亚光)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亚光) 本人作为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忠实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运行情况,积极出 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客观、公正、审 慎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4 次,本人实际出席 2 次; 召开董事会 12 次,本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11 次,委托出席 1 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情形。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均符 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 在了解公司运作和经营动态的基础上,对履职期内召开的股东 大会、董事会所讨论的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参与讨论、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