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科技(300472) - 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彭易梅)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本人彭易梅作为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 间恪尽职守,忠实履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 求,现将本人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是否为"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是 ☑否 2、是否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 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是 ☑否 3、是否为"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 股 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是 ☑否 4、是否为"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是 ☑否 5、是否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 企 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 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是 ☑否 6、是否为"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 业 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 ...